预约挂号| 来院路线| 联系我们

沈阳京科不孕不育医院

沈阳哪些状况能够做引产

发表于:2018-11-27 11:13

24小时咨询热线: 024-62233951点击 免费在线咨询沈阳京科不孕不育医院专家

沈阳哪些状况能够做引产?因种种原因,女性朋友无法继续妊娠,但又错过了人流好时刻,因而希望做引产。那么, 哪些状况能够做引产?沈阳京科妇产医院专家接下来介绍医学上规定的需 要做引产的几种情况。

1、经医师查看后判定胎儿已死在宫内的,应立即引产,以保证孕妇的生命安全。

2、经超声波查看发现胎儿变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状况 ,也需立即引产 。

3、孕妇羊水过多时,压迫孕妈妈的胃致使 孕妈妈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觉和饮食的情况下应立 即引产,停止妊娠。

4、慢性肾炎病人本不宜生孩子。因怀孕后会增加其肾脏担负,所以,此类孕妈妈应当及早引产,完毕分娩。

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因身体虚弱,体力不支,故应当思考引产。

6、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呈现在妊娠中、后期。患此症的孕妈妈会呈现全身小血管 缩短,致使血压添加、头痛头晕、吐逆、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如通过医治后病情无 好转,持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致使子宫内大出血,并会致使胎 儿窒息乃至死胎。所以,孕妈妈假如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医治无效的状况下,应该 引产。

沈阳京科妇产医院专家温馨提示,若有对于引产的任何疑问,可点击 免费咨询在线专家,专家将帮您做具体的剖析回答

Copyright2012-2020 沈阳京科不孕不育医院 版权所有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05号
健康热线:024-62233951
本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疗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