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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京科不孕不育医院

哪些情况可以做引产?

发表于:2018-11-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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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做引产?因种种原因,女性朋友无法继续妊娠,但又错过了人流最佳时间,因此希望做引产。那么, 哪些情况可以做引产?沈阳京科妇产医院的专家接下来介绍医学上规定的需要做引产的几种情况。

1、假使孕妇觉得胎动消逝,经医生反省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刻引产,以确保 孕妇生命平安。

2、假如经超声波等反省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活等其他状况 ,也需立刻引产 。

3、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降低,压榨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后果招致 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招致胎儿畸形。这种状况下应立 即引产,终止妊娠。

4、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因怀孕后会添加孕妇的肾脏担负,使各种症状减轻,对 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安康都非常不利。所以,此类孕妇该当及早引产,完毕分娩。

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神不济,膂力不支,继续妊娠对孕妇自与胎儿都不利,故该当思索引产。

6、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呈现在妊娠中、前期。患此症的孕妇会呈现全身小血管 膨胀,招致血压降低、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如经过医治后病情恶化,持续妊娠则容易发作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惹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招致胎 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妇假如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医治有效的状况下,应该 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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